Page 3 - 164-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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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法赋予了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,我会


                   紧紧抓住这一点,迅速培养起一套以环境公益诉讼为核心的环境


                   司法服务工作机制。通过五小叶槭保护案、穿山甲公益诉讼案、


                   腾格里沙漠污染案、马固不可移动文物案等一系列典型案件不断


                   拓展法律适用范围,对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,并通


                   过开展环境司法培训、出版《环境公益诉讼案例选编》分享经验,

                   把自身打造成为业内引领者,同时也吸引了一大批的在校学生、


                   国际机构前来调研了解情况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二)经验做法: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、与各国际机构保持常态化互动,不断加深合作,增强影


                   响力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通过持续与各国际机构保持邮件、信息互动,并对国际机构


                   的动态进行宣传播报,建立日常沟通机制,我会逐渐加深了与生


                   态环保领域各机构的互动与合作,并通过这种方式,使得我会越


                   来越多的参与到国际相关会议中,逐渐加大话语权,成为在国际

                   社会中较有影响力的来自中国本土的社会组织,在这一过程中,


                   我会积极捍卫国家主权完整,包括成功推动国际鸟盟全球理事会


                   将台湾野鸟学会“中华鸟会”除名;建议将生态文明纳入联合国


                   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(CBD COP15);推进罗马俱乐部中


                   国部的成立等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、建立“绿援”机制,与志愿者工作有效结合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会业务范围和业务领域均非常广广泛,但工作人员数量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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