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 - 164-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
P. 3
环保法赋予了社会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地位,我会
紧紧抓住这一点,迅速培养起一套以环境公益诉讼为核心的环境
司法服务工作机制。通过五小叶槭保护案、穿山甲公益诉讼案、
腾格里沙漠污染案、马固不可移动文物案等一系列典型案件不断
拓展法律适用范围,对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建议,并通
过开展环境司法培训、出版《环境公益诉讼案例选编》分享经验,
把自身打造成为业内引领者,同时也吸引了一大批的在校学生、
国际机构前来调研了解情况。
(二)经验做法:
1、与各国际机构保持常态化互动,不断加深合作,增强影
响力。
通过持续与各国际机构保持邮件、信息互动,并对国际机构
的动态进行宣传播报,建立日常沟通机制,我会逐渐加深了与生
态环保领域各机构的互动与合作,并通过这种方式,使得我会越
来越多的参与到国际相关会议中,逐渐加大话语权,成为在国际
社会中较有影响力的来自中国本土的社会组织,在这一过程中,
我会积极捍卫国家主权完整,包括成功推动国际鸟盟全球理事会
将台湾野鸟学会“中华鸟会”除名;建议将生态文明纳入联合国
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(CBD COP15);推进罗马俱乐部中
国部的成立等。
2、建立“绿援”机制,与志愿者工作有效结合。
我会业务范围和业务领域均非常广广泛,但工作人员数量有